对优先治理的无主矿区而言,政府应对矿区业主追责。当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或无力的情况下,政府将成为其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
借助 PPP 模式所引入的先进理念,政府组织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生态环境修复企业,赋予其稀土矿山生态修复特许权,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政府按照约定审核修复企业的工程业绩,并从专项基金中支付矿山生态修复费用。
环境治理企业在市场化运作中,利用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和特许经营权,搭建融资平台,并通过治理项目的公开招投标,能够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的质量,达到约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