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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生产环境污染托管运营服务模式

发布时间:2025-04-10    |  【  大    中    小  】  |  【 打印 】 【 关闭 】

对拥有较强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鼓励其以签订托管运营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治理企业对已建的污染治理设施与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进行运营管理、维护及升级改造等,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托管运行费用。第三方治理企业承担污染排放责任。根据第三方治理企业在托管运营服务模式承担角色的不同,可以在稀土行业中采用三种托管运营服务模式:


1、第三方治理企业承担稀土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专业化运营。生产企业将其治理设施以承包合同方式委托给第三方治理企业,进行专业化运营和维护。


2、第三方治理企业参与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对于一些自己运营管理治污设施的生产企业,为了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治理设施的运营效果,生产企业通过有偿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治理企业参与其环境管理,如治理技术服务、监测和分析服务、协助企业规范日常环境管理等。


3、小型生产企业委托第三方治理企业代为处理。一些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的企业,单独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成本较高,将污染物收集后,委托有治污设施的第三方治理企业代为处理,并按照单位污染物进行计量,支付代处理费用,双方通过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责任和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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